活性炭国家标准测定方法
1.水分 按包装容量内所装的粒状活性炭重量,或按照供应者散运输时所交运的粒状活性炭重量计算,水分
不能超过8%
由于供应者难以控制的环境条件,散装运输中可能增大活性炭的水分,允许超过8%
2.表现密度 不得小于0.36g/cm³,烟煤活性炭回流和排液后的密度按表现密度乘以62.43*0.85计算
3.粒度分布 留在最大号筛上的粒状活性炭不得大于15%,通过最小号筛的粒状活性炭不得大于5%,粒度范
围由采购者另行规定。
4.有效粒度 必须在采购者规定的范围内,粒状活性炭通常为0.35-1.5mm。
5.均一系数 均一系数是指正好是过滤材料的代表性样品的60%通过筛孔大小除以正好使用同一样品的10%
通过筛孔大小的比值。采购者如无另行规定,粒状活性炭在过滤器内回流和排液后,均一系数不大于2.1.
6.耐磨强度 用搅拌或者球盘做磨损试验测定,粒状活性炭的平均粒度保持率不得小于70%
7.表面积 用氮BET方法测定,粒状活性炭表面积不得小于500㎡/g
8.空隙容积 用汞置换和氨置换组合方法测定,粒状活性炭总孔容积不得小于0.80cm³/g
9.水溶性灰分 用水提取方法测定,水溶性灰分不得超过4%
10.碘值 作astm 4607方法测定,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得小于500mg/g
11.一般杂质 不应含有对活性炭水处理水的使用者的健康产生有害影响的杂质。
12.特殊杂质 不应含有超过水分化学物质药典规定的极限范围的特殊杂质。
活性炭国家标准测定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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